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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新政策出台--取消政府定价,改由市场主导

来源:德州市物价局发布时间:2015/6/9
导读:本月起,药品将取消政府定价,改由市场主导。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价 ...
       本月起,药品将取消政府定价,改由市场主导。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价格、医保、招标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有效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自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其中:
  (一)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二)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三)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五)其他药品,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并不是撒手不管,也不是政府放弃了对药价的监管,而是政府职能重心和工作重点发生了转移,职能重心由事前定价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重点从监管价格水平转变为监管价格行为。对于市民关心的药品价格情况,从目前监测到的舆情看,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药价不会大幅度上涨。
  从本月起,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市场价格监管和专项检查,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价格垄断等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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