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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水端平,民营中医得发展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发布时间:2015/7/3
导读:曾几何时,民营医院审批关卡多、门槛高;无法享受公立医院办医优惠政策;医生晋升职称无渠道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民营医院院长们,也使医院发展难以驶入快车道。 一视同仁渐成趋势 作为一家二甲民营中医 ...

   曾几何时,民营医院审批关卡多、门槛高;无法享受公立医院办医优惠政策;医生晋升职称无渠道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民营医院院长们,也使医院发展难以驶入快车道。


   一视同仁渐成趋势


   作为一家二甲民营中医院,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院长郭永昌不无自豪之情。从2009年开始,在河南省医院检查评比中该院每年都位列前三甲。


   2002年,36岁的郭永昌从公立医院骨科主任的岗位辞职,投入全部家当,创办医院。他曾为了拉资金,着急得满嘴起泡,也曾被医院大楼的建筑施工方欺骗,打官司追讨建筑款项数年。他更经历过因为缺少污水处理执照,而被认定医院经营不合法的艰难时刻。


   过往的一幕幕,如今在他看来,都已云淡风轻。


   郭永昌说,现在的办医环境确实和以前大不一样。至少从政府层面,对于民营医院的认可程度在不断加大。


   目前,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是国家级中医骨伤等级评审单位,“要知道,全国的评审单位只有7家,这7家医院中,有两家是民营医院,我们是评审单位之一,对全国所有的中医骨伤类医院评级打分,可见国家对我们民营医院,很重视,一视同仁。”郭永昌说。


   俞瑾是我国著名中西医结合妇产科专家,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妇产科分会原主任委员、首批上海市名中医,2007年,她应邀在泰坤堂设立了自己的学术传承工作室,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和黄浦区都对此积极扶持,给予了和公立医院同等的政策,相关研究先后获得市、区级课题6项,医院多囊卵巢综合征、妇科癥瘕等4个专病先后被市卫生计生委评定为市级特色专病,中西医结合妇科经过严格评定,2012年被上海市卫生局确定为市级优势专科,她的学生潘芳也于今年在泰坤堂晋升为副主任医师。在这样的政策扶持下,俞瑾名中医扶持学术传承在民营医院也一样结出硕果——她首次提出的辨证分型诊治多囊卵巢综合征在泰坤堂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突出疗效,仅这一专病研究就已先后在《生殖医学》等中英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篇,出版专著2部,获国家发明专利4项,培养中青年医师多名。由此看来,医生在民营中医院一样有前途有发展。


   各地方对民营中医院的支持,离不开国家顶层设计的突围。今年国办印发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就坦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与布局不合理”,提出要“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此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也指出,“要积极发展中医类别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扶持政策纷纷落地


   河南省人民政府在2011年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在规划、设置、人才流动、用房用地、税收、事业性收费、设备配备、资本回报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和优惠,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包括中医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随着政策的深入推进,在此基础上,2014年,河南省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支持政策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拓宽社会办医领域,鼓励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举办中医医院、康复医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其中提到,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与之前政策相比,新版政策更加全面和完善,比如社会办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城同价政策。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凡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要按程序及时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


   在人才方面,河南省将社会办医疗机构人才建设纳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中原崛起百千万海外人才引进工程和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在职及离退休医务人员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


   在学术研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申报国家、省、市级重点学科、特色专科、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重大医学科研项目,参与科研课题招标及成果鉴定,以及获得国家级科研课题、重点学科或实验室认证资格后财政支持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同样地,早在2010年,云南省政府就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意见》,在消除准入壁垒、实行税收优惠、加大扶持力度等方面,实现了明显突破。


   该《意见》颁布了配套扶持政策,从2010年起,由云南省财政每年安排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发展民营医院。到2014年时,则增加到了4000万元。


   目前,云南省社会资本举办的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所有依法准入的民营医院,均可依照程序申请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此外,在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加快卫生人才合理流动,鼓励民营医院科技创新方面也有许多政策。


   2012年,甘肃省卫生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和中医特色专科医院”,并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


   不仅如此,甘肃省各地市州也纷纷出台相应政策举措,鼓励发展民营中医院。比如,临夏州卫生局于2013年10月下发了《关于调整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权限的通知》,将诊所、门诊、医务室、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及县级医疗机构床位增设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卫生局。


   甘肃所属州卫生局对本单位设置批准的医疗机构免收“医疗机构设置评审费”及“医疗机构注册登记费”。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并对民营医疗机构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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