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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点执业 能不能让医生“流通”起来

来源:健康报发布时间:2015/3/13
导读:□本报记者 韩 璐 王 丹 甘贝贝□近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人社厅、中医药管理局、保监会5部门印发通知提出,医师多点执业注册试行备案管理,不需所在医院同意,只要报备就可以去其他医院行医。此前, ...
□本报记者 韩 璐 王 丹 甘贝贝□

  近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人社厅、中医药管理局、保监会5部门印发通知提出,医师多点执业注册试行备案管理,不需所在医院同意,只要报备就可以去其他医院行医。

  此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委已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降低了医师多点执业的门槛。多点执业政策放开的序幕已经拉开,未来,能否有更多医生从公立医院中“解放”出来?参加全国两会的医卫界代表委员就此展开了讨论。

  “只要是医生,在哪里都是大夫”

  “要让医生实现执业‘自由行’,首先要给医生松绑。”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提出,“我建议医师执照管理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的管理方式,可以在一个地点注册、考核,但是在全国范围内放开行医,取消医疗机构单点注册的限制,这样就可以扫清医师多点执业的法律障碍,推进医疗人事制度改革。”

  代表委员普遍认为,医生外出参加会诊、手术,已是广泛存在的现象,当务之急是让这种行为合法化,明确当事医院和第一执业医院的权利和责任。

  1999年开始实施的《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别、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陈静瑜表示,目前,医师执照在某家医疗机构注册后,只能在该医疗机构内行医,且只能在一家医疗机构内实现单点注册。这就给医师多点执业和自由执业带来了政策上的障碍。虽然不少医生采用会诊的方式打擦边球,但事实上也存在着风险。(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

  “只要他是医生,在哪里都是大夫。”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方来英表示,要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政府部门首先要简政放权,行政部门要减少行政审批环节。

  别把医生束缚在“笼子”里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立医院主任医师侯建明认为,尽管相关政策都在逐步放宽,但多点执业实施起来依然存在诸多困难。比如,5部委联合出台的《意见》明确,多点执业虽然无需单位书面同意,但需要第一执业单位的知情、同意。

  侯建明说,很多病人都是奔着医生来的,医师多点执业势必造成病人的分流,有可能对第一执业地点的医院造成损失。有的公立医院院长甚至毫不讳言地称,医生是医院的财产,医院为他提供平台,培养他,最后让其他医院受益肯定不行。即使要促进人才流动,也应该在医院的调配下进行。

  另外,医生一旦申请多点执业,是否会招致医院的质疑或反感,使获得重点科研项目资源的机会大为减少?这是许多对多点执业政策持观望态度的医生心中的疑惑。

  采访中,很多医生对记者表示,即使多点执业不再需要原单位的书面同意,只要医生还是“单位人”,就依然不能自由流动。

  方来英表示,目前北京市已有3000多名医生注册多点执业,但这一政策还面临薪酬体系等方面的障碍,希望未来可以通过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来推动。“多点执业的医生与其他医生相比,在保险制度、薪酬制度上应该有所不同。”

  “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我理解是将医生带向市场,更考验医生的医德和技术。比起生硬的行政干预,我认为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更能盘活医生资源,同时让医生获得合理的薪酬。”侯建明说。

  “多点执业并不是让‘走穴’合法化,医生们应该在观念上有所转变。”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立医院院长许戈良注意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但他认为,要达到强基层的目的,多点执业医生不但应该到基层会诊、手术,更要立下责任状,承诺帮助提高诊治水平。

  侯建明建议,在允许医师多点执业的同时,各医院应给医师办理岗位责任险,保险费用由医院和医生共同承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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