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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开展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

来源:岭南中药网收集发布时间:2016/6/20
导读:本报讯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水平,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提供中药饮片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 ...

本报讯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水平,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提供中药饮片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类门诊部和诊所等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储存管理情况;中药饮片调剂质量管理情况:中药饮片煎煮管理情况;中药饮片代加工、配送服务情况;中药饮片处方管理情况;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落实情况。

各医疗机构要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各县(市、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提供中药饮片服务的医疗机构开展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包括全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30%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3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此项工作于2016年8月底前完成。各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按照不少于各县(市、区)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总数30%的比例进行复核检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计生委按照不少于各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符合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总数30%的比例进行复核检查。复核检查范围包括所有设置中药饮片药房的省属各类医疗机构和按比例数量抽取的其他医疗机构。省级复核检查与各市检查工作同步开展,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同步开展对部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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