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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婚早育既有损自身健康,也不利于优生

来源:国医小镇发布时间:2016/7/5
导读:对于过早婚育的危害,明代著名医家万全在《养生四要》中,从优生学和养生防病学角度进行了论证,指出未成年男女婚配不仅影响自身发育成长,且易早衰夭折。



对于过早婚育的危害,明代著名医家万全在《养生四要》中,从优生学和养生防病学角度进行了论证,指出未成年男女婚配不仅影响自身发育成长,且易早衰夭折。中医学认为,人体的健康有赖于精气血等物质的充盈,而过早婚育会严重耗损人体的精气血,如果这些物质缺乏,就会导致很多疾病的发生。

近代学者梁启超也坚决反对早婚,他在《早婚议》中举出五大害处:害于养生,害于传种,害于养豢,害于修学,害于国计。《褚氏遗书》记载:建平孝王,妃姬很多,却无儿女,孝王又选了未成年的民家子女入宫,也未生子。于是就问褚澄原因何在?褚澄解释说,男女必须在合适的年龄行房事才能怀孕生子,因为只有到了一定年龄,人的阴阳气血才能充盛,交合之后才能怀孕,孕后才能生子,生的孩子才能强壮健康长寿。宋代妇科专家陈自明倡导晚婚晚育,认为“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必二十而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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